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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大支柱
我国在绿色金融标准制定方面走在世界前列,但相关标准仍需在国内逐步统一,与国际逐步接轨。可先行试用绿色金融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,推进绿色金融规范发展,为在全国推动实施银行可操作、企业得实惠的绿色金融标准积累宝贵经验。
逐步建立金融机构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,引导社会投资向绿色低碳等环境友好型企业倾斜。
定期开展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。研究绿色资产和棕色资产差异化设置风险权重的可行性。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,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的信贷支持。
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,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已经超过11万亿元,位居世界第一。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,通过创新产品工具、提高定价合理性、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等手段,继续发展绿色信贷、绿色债券、绿色基金等产品,建设碳市场,发展碳期货。
继续在 G20、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(NGFS)、“一带一路”等多边框架和中欧、中英、中法等双边框架下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。
三大功能
目前,我国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较高。要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,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需逐步下降,因此应大力发展风电、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,电力、工业、建筑、交通等领域需节能减排,同时还要进一步支持碳捕捉、碳存储等技术的发展。为促使绿色金融发展聚焦绿色低碳领域,应通过货币政策、信贷政策、监管政策、强制披露、绿色评价、行业自律、产品创新等多种政策措施,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向清洁能源、绿色转型、碳捕集与封存等绿色创新项目倾斜。
未来碳排放约束将明显增强,高碳行业的转型风险上升。气候变化带来的自然灾害频发,也会对多个领域造成冲击。应通过气候风险压力测试、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等手段,增强金融体系管理转型风险和气候变化风险的能力。
应围绕碳中和目标,制定具有强约束力的碳排放指标。推动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,设计好与碳交易相关的金融产品和交易机制,在碳排放约束下促进市场发现合理的碳价格。
作者:辛继召
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